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    限制級
   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    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    兒差點撞校護 父強拿她手機判刑

    彭姓男子因兒子在學校附近騎機車差點撞到校護,而到學校理論,甚至強行拿走校護手機,新竹地院(圖)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0天。(資料照)

    彭姓男子因兒子在學校附近騎機車差點撞到校護,而到學校理論,甚至強行拿走校護手機,新竹地院(圖)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0天。(資料照)

    2017/03/13 19:50

    〔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彭姓男子因兒子在學校附近騎機車差點撞到校護,而到學校理論,甚至強行拿走校護手機,新竹地院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0天。

    判決書指出,新竹彭姓國二生去年10月間無照騎機車,載著2個同學逛大街,違規左轉差點與同校女護理師發生擦撞。

    彭女向學校反映此事,校方將彭生的機車鑰匙暫時保管。隔天早上,彭父前往學校準備拿回機車鑰匙,結果與女護理師不期而遇,雙方因兒子管教問題發生口角大吵,女護理師不堪對方吵鬧,拿手機放在桌上錄音蒐證,彭父竟拿走手機,女護理師多次要求歸還,彭父仍置之不理。

    由於雙方吵架聲驚動師生,校人人員聞聲前往關切,並安撫彭父情緒,並趁機拿回手機,還給女護理師。彭父妨害女護理師使用手機錄音權利達數分鐘,憤而報警怒控彭父強制罪。彭父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。

    法官審酌,彭父僅因細故糾紛,就以出手搶走護理師的手機,妨害她使用其行動電話錄音的正當權利,其行為殊不可取,且迄今未達成和解,考量被告坦承犯行,且犯時間短暫,因此依強制罪判拘役10日,易科罰金1萬元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
   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    圖
    社會今日熱門
    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    網友回應

    載入中
   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