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差點撞校護 父強拿她手機判刑
彭姓男子因兒子在學校附近騎機車差點撞到校護,而到學校理論,甚至強行拿走校護手機,新竹地院(圖)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0天。(資料照)
〔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彭姓男子因兒子在學校附近騎機車差點撞到校護,而到學校理論,甚至強行拿走校護手機,新竹地院依強制罪判處拘役10天。
判決書指出,新竹彭姓國二生去年10月間無照騎機車,載著2個同學逛大街,違規左轉差點與同校女護理師發生擦撞。
彭女向學校反映此事,校方將彭生的機車鑰匙暫時保管。隔天早上,彭父前往學校準備拿回機車鑰匙,結果與女護理師不期而遇,雙方因兒子管教問題發生口角大吵,女護理師不堪對方吵鬧,拿手機放在桌上錄音蒐證,彭父竟拿走手機,女護理師多次要求歸還,彭父仍置之不理。
由於雙方吵架聲驚動師生,校人人員聞聲前往關切,並安撫彭父情緒,並趁機拿回手機,還給女護理師。彭父妨害女護理師使用手機錄音權利達數分鐘,憤而報警怒控彭父強制罪。彭父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。
法官審酌,彭父僅因細故糾紛,就以出手搶走護理師的手機,妨害她使用其行動電話錄音的正當權利,其行為殊不可取,且迄今未達成和解,考量被告坦承犯行,且犯時間短暫,因此依強制罪判拘役10日,易科罰金1萬元。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