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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以BEETALK尋覓對象 惡狼北中連續犯案

男子蕭智維連續透過手機聊天軟體BEETALK,將認識不久的女子約出,然後以暴力手段強行性侵,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半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
男子蕭智維連續透過手機聊天軟體BEETALK,將認識不久的女子約出,然後以暴力手段強行性侵,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半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
2017/03/13 18:40

〔記者蔡彰盛/新竹報導〕男子蕭智維連續透過手機聊天軟體BEETALK,將認識不久的女子約出,然後以暴力手段強行性侵,104年就先後在台中、新竹蹂躪2名女子,新竹女子小玉(化名)被他騙稱要洗澡而將車開進摩鐵,隨即恐嚇「不從就要打死」予以性侵,小玉趁蕭男洗澡時暗夜負傷逃出,衝進200公尺外的派出所求救,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半。

判決書指出,104年10月間,蕭男認識小玉才幾天,即以手機聊天軟體BEETALK邀她晚間外出,開車到新竹縣竹東鎮搭載小玉後,表示身體濕黏,想去附近的摩鐵沖澡,接著將車開進摩鐵內。

沖澡後蕭男以身體壓制小玉,用手扣住手腕,由於小玉伸手阻擋,蕭男竟甩她耳光,還將她摔到床邊,恐嚇:「如果逃跑的話!就把你打死!」小玉不敢反抗,遭到性侵。

小玉雖衣著不整,仍趁蕭男完事後進浴室洗澡時,逃出房間,衝到200公尺外的派出所求救,由於害怕慌亂,逃離過程一度不慎跌倒,到派出所後痛哭失聲。

蕭男到案時原本否認性侵,辯稱是你情我願,但檢方從小玉手腳都有傷,加上暗夜衝進派出所求救等證據,認定蕭男有性侵事實,全案依強制性交罪嫌提起公訴,蕭男直到新竹地院審理時才坦承犯案,判刑3年6月。

法官發現,蕭男在104年初透過手機交友軟體「BEETALK」結識台中市17歲少女,晚間開車載到市郊竟反鎖車門,將少女乘坐副駕駛座椅背放平,強吻並撫摸胸部、下體,且徒手壓制手腕,以其身體壓住少女身體及左手,使其無法動彈,不顧少女持續高喊「不要」且掙扎,仍接續以手指插入陰道及以陰莖插入陰道等方式,強制性交得逞,經台中地院判刑3年6月。

蕭男在犯本案數月後,又在新竹縣犯下性侵案,手法如出一轍,警方呼籲女性與網友初次見面最好不要單身赴約,更不要在晚上出門,以免給歹徒可乘之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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