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女案發前後是否知情? 警:需調查釐清
捲入女模命案的梁女。(資料照,記者陳薏云翻攝)
〔記者許國楨/台中報導〕檢警偵辦陳姓女模命案,經確認梁女並未出現在命案現場以及兇嫌程宇供詞有瑕疵,向法院撤銷羈押獲准,但限制梁女出境,警方表示,儘管證據顯示梁女並未出現在現場,但她在案發前後是否知情間接涉案,仍需進一步調查釐清。
警方透露,經過濾梁女住處附近的相關監視器畫面,發現命案當天下午5點左右,程宇才到梁女家,將人接出門後先到台北101及光華商場逛街購物,接著晚間搭高鐵南下台中投宿飯店,加上命案現場未發現第三人腳印,根據種種跡證才推翻程嫌指控梁女在場參與的供述,向法官聲請撤押梁女獲准、僅予限制出境。
只是死者陳女的手錶及i7手機保護殼為何會出現在梁女的住處,這部分根據梁女供述,當天下午5點多,程嫌到其住處找她,還曾問程嫌衣服為什麼髒髒的且脖子還有抓痕,程嫌則騙稱因為出了小車禍跌到路上導致,隨即洗澡換衣服,將i7手機保護殼放到抽屜、並將陳女手錶送給她後一起出門,根本不知道是已遇害陳女的遺物。
至於梁女關鍵性的證物手機流向,梁女表示,手機早在上月20日就不見了,因經濟狀況不佳無法購買新手機,加上正值父喪期間服喪才未掛失,才會以住處的電腦使用LINE與友人連繫,這部分程宇坦認偷了女友的手機,本想拿去電信門巿轉門號未成丟棄,但未供出丟棄地點。
至於外傳案發當時梁女的手機定位在現場大樓,警方否認此說,而案發後梁女有無盜用死者信用卡?是否知情﹖梁女堅稱,包括到高鐵站購票及入住台中飯店,程宇都刻意支開她,警方根據高鐵及飯店監視畫面顯示,盜刷死者信用卡時的確僅出現程嫌,未發現梁女在旁,至於梁女是否假冒死者身分傳送訊息,都需調查釐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