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盜賣查封假酒 酒廠業者被起訴
台灣酒國開發公司被撤銷酒製造業執照,又涉嫌盜賣被查封應銷毀之假酒。(記者楊政郡翻攝)
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台中市大里區台灣酒國開發公司陳姓負責人,104年9月被查獲2千多公升不明酒品,查封暫存在該公司廠房,由陳姓負責人保管,隔年該公司被撤銷酒製造業執照並罰款44萬元,同年6月國稅局要進行查扣銷毀,而查封酒類中不明酒品威士忌1千公升卻不翼而飛,陳某裝糊塗說「應該還在啊!」不過現場僅有非酒品之液體,涉嫌盜賣被查封應銷毀之假酒,檢察官依妨害公務罪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104年9月15日台中市政府財政局與港警總隊查獲,該公司於廠外產製不明酒品威士忌1千公升、不明酒精560公升、不明酒品高粱酒560公升,依違反菸酒條例進行查封,經同意並交由陳姓負責人暫時保管。
而上述行為經台中市政府在105年6月裁罰44萬元,並撤銷該公司酒製造業執照,同年月30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派員要來盤點上述酒品,並執行沒入及銷毀,可是發現威士忌1千公升不翼而飛,被換成是非酒品之不明液體。
陳姓負責人辯稱,「東西都還在啊,很久以前就請他們來載走銷毀,他們都不來,東西都在」。後來又改稱,通知台中市政府來載走,他們不願意來,就從東湖路移到長龍路某處,檢察官認為被告狡辯,依妨害公務罪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