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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友會已婚前男友 港男勒死她判10年定讞

成俊傑被判10年徒刑定讞。(翻攝資料照)

成俊傑被判10年徒刑定讞。(翻攝資料照)

2017/02/24 11:08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畢業於國立大學法律系的王姓女子,透過手機認識香港籍男子成俊傑,進而交往半年,去年二月初農曆年前他第4度來台會女友,並住進女友租屋處,沒想到王女竟在大年初二到已婚前男友家做客,喝悶酒的成男對凌晨才返家的她飆罵「劈腿!」衝突中將她勒斃,伴屍一夜後逃逸被逮,最高法院維持高院見解,認定成男酒後衝動殺人,今依家暴殺人罪將成男判10年徒刑定讞。

32歲王女在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務助理,並準備考公職,因與已婚張男交往,未獲家人諒解,爭執後離家在桃園租屋,張男被家人發現偷腥後,與王女分手。

前年6月間,王女透過手機遊戲《太極熊貓》結識體形微胖的港男成俊傑,雙方成為男女朋友,成男半年內3度從香港來台找她,去年2月4日他第4度來台,住進王女租屋處與她共度農曆年。

不料,王女在去年2月9日大年初二,卻受邀到張男家做客,成男買啤酒在她的租屋處獨飲,王女直到大年初三凌晨才回家,2人爆發口角,成男指責王女劈腿、與前男友張男藕斷絲連,雙方爆發口角和肢體衝突,成男涉嫌用衣服將她勒死在床上,卻不知王女已氣絕身亡,躺在她身旁伴屍睡著。

由於張男與王女相約大年初三中午要一起到三峽,但遲遲等不到人,王女又沒接手機,張男到王女租屋處按門鈴,被成男擋在樓下,不久卻看到成男帶著行李匆匆離開,進入屋內驚見王女半裸陳屍,立即報警,警方依監視器等線索,緝獲躲在旅館2天的成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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