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控搭「恐怖計程車」遭打臉 提4大疑點聲請再議
爆料公社小編轉貼呂女文章,質疑司機居心不良。(翻攝自爆料公社)
[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]呂姓女子去年6月在臉書爆料搭上「恐怖計程車」,並控告林姓運將繞路詐財、私行拘禁,但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,她日前提出4大疑點,向高檢署聲請再議,今接受媒體採訪,更質疑原檢察官縱放,表示:「我只要對方還我公平、清白跟道歉,其他的我都不要。」
據了解,呂女指出第1大疑點,說她在宮廟給了林男1000元,表明不搭了,友人卻遭林男強拉上車,她不得已只好跟著上車,全程有被附近監視器照到,但不起訴書未提及此證據。
第2大疑點為,林男從環河快速道路下台北交流道,照理講是接重慶北路,但大都會提供的行車路線圖卻顯示接延平北路,懷疑遭到竄改。
第3大疑點指,軌跡圖的前22分鐘消失不見,且顯示抵達汐止目的地的時間,與當天她與友人走進社區監視器影像時間,兩者相差數分鐘,合理懷疑該軌跡圖是假的。
第4大疑點則是,搭車期間總共打21通電話向家人求救,家人都可證明她當時意識清醒,但檢察官卻認為她因酒醉,才會與林男溝通發生誤會。
林男稍早受訪也回應,很感謝檢察官還他清白,至於呂女要聲請再議,那是她的權利,予以尊重,其他不願多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