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4歲女兒玩火燒毀屋 老爸亂放打火機吃官司

高男未妥善收納打火機,導致4歲女兒玩火引發火警,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。圖為桃園地檢署。(記者鄭淑婷攝)

高男未妥善收納打火機,導致4歲女兒玩火引發火警,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。圖為桃園地檢署。(記者鄭淑婷攝)

2017/02/09 12:42

[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]27歲高姓男子有抽菸習慣,卻將打火機亂放,年僅4歲的女兒好奇把玩,不慎引發火災,燒毀租屋處還差點波及鄰居,高男因此吃上公共危險罪,他坦承未妥善收納打火機且已賠償房東損失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,緩起訴確定後須參加法治教育1場。

高男在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1段承租公寓4樓,去年3月7日下午1點多,4歲女兒拿起高男的打火機把玩引發火警,造成租屋處雙人床、冷氣機、瓦斯爐、電視機、壁畫、電扇、抽油煙機、衣櫃、椅子、辦公桌、飯桌、飲水機及裝潢全數燒毀,差點波及到樓上、下與隔壁棟鄰居。

警、消調查,火災確實是女童玩火引發,高男有抽菸習慣,未注意家中有幼童,隨意置放打火機釀禍,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;高男坦承未妥善收納打火機,導致女兒隨手就可取得,他已賠償房東損失,檢方考量高男沒有前科且犯後坦承、表達悔悟,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