色雇主騷擾菲律賓移工 判賠30萬
陳姓退休老師性騷擾來台照顧母親的菲律賓藉移工小美(化名),小美忍無可忍提告,新北地院判陳男賠償30萬元。(資料照,記者陳慰慈攝)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陳姓退休老師戀上來台照顧母親的菲律賓藉移工小美(化名),除以:「I need you(我需要你)」言語騷擾外,還曾搓揉她胸部,以下體頂臀部,小美先向友人求助說:「我老闆的色狼兒子...擔心突然被強暴」,陳男仍未收斂,她忍無可忍提告,新北地院判陳男賠償30萬元。
前年6月間來台的小美回憶,剛來台一週,陳男就常稱讚她很漂亮、迷人,起初她不以為意,但第二週就是惡夢開始,陳男曾強行親吻她,7月又頻繁以「我需要你」言語騷擾甚至強吻,隔月變本加厲,趁她煮飯時靠近,搓揉她胸部,還以下體頂臀部。
9月間,陳男再度強行摸胸,她當下錄音蒐證,先撥打1955專線求助,再向新北市政府提申訴,陳男因此被罰10萬元。年約26歲的小美說,她是單親媽媽,因經濟壓力隻身來台工作,陳男丈著雇主權勢,工作一再刁難,還強行猥褻,求償80萬。
陳男堅稱,因小美同意追求,接受他送的禮品、衣物、手機等,兩人才交往,雖因愛慕有說過:「我喜歡你」,前年8月也曾於廚房內靠近小美,因情不自禁可能略有勃起,但絕無以生殖器頂住臀部、強吻、搓胸等行為。
法官調查,小美曾向友人求助:「我可以換掉雇主嗎?我老闆的色狼兒子,對我有性慾,好可怕,擔心突然被強暴」等,還有遭摸胸時的錄音:「你害我的胸部...很痛」且陳男曾坦言有說:「我很喜歡妳」等,並有故意碰觸小美身體舉動,碰觸部位避重就輕,小美當時已說「不喜歡」等,認定陳男確有猥褻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