囤積煙火想賺「過年財」結果先吃上180萬罰單
消防人員清點煙火總重。(記者游承霖翻攝)
[記者游承霖/新北報導]新北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淡水消防分隊,今天下午6時許接獲檢舉表示,淡水區北新路一處宮廟旁廣場,有民眾搭設棚架非法囤放大量爆竹煙火,隨即派員前往稽查,當場查獲總重量近200公斤,總火藥量48.118公斤的煙火。
由於該宮廟劉姓負責人非法囤放爆竹且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第三大隊將對他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開罰最重180萬元罰鍰。
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程昌興表示,年節將至,許多民眾都會放鞭炮慶祝,喜迎新的一年,不肖業者為賺新年財,不顧附近住戶安全,非法囤放超量爆竹煙火,民眾若遇到疑似違規的店家,請撥打119向消防局通報。
另外,程昌興也呼籲民眾,民眾應依消防局公告時間及地點施放附有合格標示的爆竹煙火,千萬不要以身試法,相關施放規定可至消防局網站http://www.fireprotection.tpf.gov.tw/guidance/firenewsdetail.php?id=640查詢。
消防人員清點煙火總重。(記者游承霖翻攝)
消防人員清點煙火總重。(記者游承霖翻攝)
民眾搭設棚架非法囤積大量爆竹煙火。(記者游承霖翻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