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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嗆自殺妻「吃安眠藥又不會死」 法官判准離

新北地院民庭大樓。(記者陳慰慈攝)

新北地院民庭大樓。(記者陳慰慈攝)

2017/01/06 19:53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家裡開設工廠的李姓人妻,與蘇姓老公育有一子一女,103年兩人協議分居,李女控,因想離婚卻遭蘇男置之不理,她氣得吃安眠藥自殺,未料蘇男竟回:「吃安眠藥又不會死」,蘇男反控是李女有外遇才想離婚,新北地院認為雙方婚姻已破碎,今判准2人離婚,7歲兒子由蘇男扶養,5歲女兒則交由李女帶。

李女控訴,2人交往時,蘇男隱瞞已婚並育有一女及欠300多萬元卡債,婚後由娘家幫忙償還卡債,蘇男還沈溺於電腦,動輒花數10萬元買相機,兩人短則2、3個月,長則1年無性行為,年夜飯時被婆婆指責不生小孩,老公在旁完全不幫忙解釋。

因多次溝通無效,103年5月間兩人達成分居協議,經濟各自獨立,李女稱,一次爭吵後,發現蘇男竟用一直手機定位追蹤她,令人生心恐懼,她不想讓孩子在此緊張氣氛下成長想離婚,蘇男卻嗆:「要死一起死,要離婚絕對不可能」。

蘇男則反控,是李女另結新歡要求分房,他顧及小孩,希望給小孩完整家庭,才忍痛答應分房,老婆還要女兒叫外遇對象「爸爸」,他有意挽回婚姻,不願意離婚。

但蘇男岳母證稱,夫妻倆像仇人,晚餐也是一人吃完後,另一人才上桌吃,女兒服安眠藥自殺時,蘇男卻說:「吃10幾顆不會死」,讓她這岳母也感到心寒。

法官認為,夫妻各自帶著一名子女分居迄今已逾一年,卻未試圖溝通,且審理過程中,雙方也互相指責,李女外遇部分,僅為蘇男臆測之詞,並未提出相關證據,認定2人已無情感,判准2人離婚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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