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危險加給沒了?消防署:積極申請續辦
2017/01/04 16:21
〔記者陳薏云/新北報導〕直轄市的消防勤務相當繁重,消防署於2015年函報行政院通過「危險職務加成」2年試辦,參與的新北市、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的消防人員每月皆可獲得3千至8千多元不等加給,但因試辦期滿,一度傳出加給取消傳言,引發基層不滿「 危險沒減少,薪水卻變少」,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澄清:只是試辦期滿,已積極申請續辦!
行政院於104年6月22日核定增列消防人員危險職務加給加成,並溯自104年1月1日起試辦2年,消防人員每月可獲得3373元到8435不等的加成加給,加給預算由各縣市自行編列,原先欲在六都試辦,但高雄市及台南市因預算考量,並未參加,因此共有新北市、台北市、桃園市及台中市四都參加。
江濟人表示,由於試辦期限為去年12底,因此在上月初就召集參與試辦的4都以及高雄市、台南市開會協商,並要求發放的4都提交試辦檢討報告,預計在本月底就可將報告函報行政院,一旦中央通過,就會溯及既往發放加給。
江濟人表示,由於6都的勤務相當繁重、危險,因此本次續辦對象仍以六都為主,目前新北市、台北市、桃園市及台中市都已完成2017年「危險職務加給」編列預算,現在就只差行政院核准通過法源,即可發放,「絕對不會虧待任何在第一線奮鬥的同仁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