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檢署再度發回重查八仙塵爆案 理由原來是...
針對八仙塵爆案,高檢署認定確實有部分事證待釐清,因此今日重新發回士檢重查。圖為士林地方法院去年4月26日上午宣判時,數十位家屬到場拉布條關切宣判結果的場景。(資料照,記者羅沛德攝)
〔記者黃欣柏/台北報導〕八仙樂園前年6月發生塵爆意外,造成15人死亡、483人受傷,事後究責卻僅有派對主辦人呂忠吉被判刑4年10月,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等8人均獲不起訴,高檢署去年將全案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,但眾人仍獲不起訴,家屬與被害人二度聲請再議,高檢署認定確實有部分事證待釐清,因此重新發回士檢重查。
據悉,高檢署之所以再度發回案件,是認為陳柏廷雖自稱不介入公司活動營運,但此事並非「他說了就算」,應提供公司內部分層負責表;另也應調查八仙樂園的緊急救難醫療設備有哪些、呂忠吉與八仙樂園之間是否有「以假租賃行雙方合作之實」。
此外,高檢署認為,檢方也應清查在未注水的泳池舉行派對,是否有依規定設置安全設備,以及搬運人員是否提醒色粉會引發閃燃等細節。
士林地檢署當初將陳柏廷等人處分不起訴的原因,主要是認定塵爆是因粉塵受高溫電腦燈引燃所致,與租賃場地的八仙樂園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