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報復長官向媒體爆料 上尉洩露飛彈軍機判刑
為報復長官向媒體爆料,上尉洩露飛彈軍機判刑。圖為愛國者三型飛彈。(資料照,記者張嘉明攝)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林姓上尉去年被借調到632營,協助支援愛國者三型飛彈裝備交接等事宜,由於支援期間和該營營部連簡姓上尉不合,欲向高姓營長商談和簡姓上尉間紛爭遭拒,欲報復高姓營長,使其受懲處,竟以手機偷拍該營戰情室內632營愛國者三型飛彈裝備狀況表、值日官趴睡等照片,主動向蘋果日報爆料專線爆料,並傳給記者,所幸蘋果記者詢問軍方新聞單位趴睡人員身份等問題時,遭以涉及軍事機密為由制止而未報導,最高法院今依陸海空軍刑法的「交付軍事秘密的電磁紀錄罪」,判林2年6月定讞。
審理時,林姓上尉雖坦承以他所有的iPhone 4型手機,拍攝632營戰情室(即值日室)內裝備狀況表、值日官趴睡等7張照片,並將相關資料持向蘋果日報爆料,但他否認事先知道拍攝的裝備狀況表,是有關愛國者三型飛彈配賦數、故障數、妥善率等資料的軍事機密。
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,林姓上尉在偵查中已指稱,該營戰情室內的相關資料是屬於愛國者飛彈的裝備,屬於軍事機密,不能外洩,而高姓營長亦證稱,該戰情室平常有戰情官在,屬24小時值班,因裡面有飛彈裝備的狀況版等資料,必須獲戰情官同意才可以進入,認定林姓上尉犯罪事證明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