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購電子煙油跨海郵寄 買家違反藥事法遭起訴
葉姓男子在美國網站上訂購電子菸及煙油,遭關務人員抽檢驗出煙油含有尼古丁成分,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葉男。(資料照,記者金仁晧攝)
[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]葉姓男子在美國網站上訂購電子菸及煙油,一併跨海郵寄到台灣家中,但包裹在通過基隆關時,遭關務人員抽檢驗出煙油含有尼古丁成分,因而被移送法辦,士林地檢署今偵結,依違反藥事法起訴葉男。
起訴指出,葉男去年9、10月間,在新北市汐止區住處內,2度上美國網站訂購電子菸霧化器,分別買了6瓶、13瓶煙油,卻因煙油含有尼古丁成分,屬我國藥事法所管制的藥品,未經核准不得輸入。
葉男到案後承認犯行,但稱未注意產品標示含有尼古丁,買來要供自己使用,沒有販賣意圖。
檢察官指出,網購海外一般煙油並不犯法,但若品項含有尼古丁,則觸犯藥事法「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」,可處10年以下徒刑,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,如果是過失犯,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