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空吸毒又家暴 法官判離且喪失監護權
男子飲酒吸毒又家暴,屏東地院法官判准妻子的訴離請求。圖為屏東地方法院模擬法庭官。(記者葉永騫)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楊姓婦人向法官控訴蘇姓丈夫吸毒又經常毆打她,讓她忍無可忍,決定訴請離婚,雖然蘇男矢口否認施暴,但法官調查後,認定蘇男家暴及吸毒行為,況且夫妻已分居年餘,形同陌路,故判准離婚,2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母親,可上訴。
楊婦指出,她和蘇男結婚4年,育有2名幼子,丈夫有飲酒、吸食毒品等惡習,去年3月間,她因拒絕將毒品交給丈夫,丈夫竟開車欲衝撞她和孩子;此外,夫妻時常發生爭執,丈夫無視她有孕在身,將她推倒,她無法忍受丈夫家暴,才搬回娘家。
蘇男則強調絕無家暴,他要清清白白的離婚,無法接受妻子以此方式訴請離婚。
法官詢問相關證人並調閱警方資料後,認定蘇男有吸毒及家暴行為,夫妻情誼已蕩然無存,應准予楊婦訴離請求,2名子女監護權歸母親,蘇男每月應支付2名子女各1萬1541元扶養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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