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「玉米」不昧 草屯警自掏腰包買下變價金保管
草屯民眾好心撿到的一袋玉米,警方受理。(記者陳鳳麗攝)
〔記者陳鳳麗/草屯報導〕南投縣草屯鎮民拾「玉米」不昧篇有新發展!草屯警方在等了4天後,失主仍未出面,擔心玉米爛掉,承辦拾得物業務的刑警,決定自掏腰包買下玉米,換成「價金」保管,而這些玉米也煮好慰勞辛勞的同事。
南投縣草屯鎮7日晚間,有王姓民眾在市區路中央撿到1袋共12支新鮮玉米,擔心機車或腳踏車行經輾過而摔車,好心撿到路邊等候,但失主遲未出現,只好送到草屯警分局中正派出所,警員受理後交由偵查隊保管拾得物。
偵查隊冰存保管這袋拾得物4天後,擔心它再放下去會爛掉,因此承辦偵查佐決定依民法第806條「拾得物易於腐壞,警察或自治機關得逕以市價變賣,保管其價金,6個月內失主未領再通知拾得人來領」的規定,自掏腰包購買,而200元變成價金保管。
草屯警方說,比起常有人偷走掛在機車上的湯麵、水餃,這名民眾有拾金不昧的美德,警方必須鼓勵、受理,現在自己花錢購買,也算解決問題,成就好事。
為怕玉米爛掉草屯警方自掏腰包購買,換成價金保管,玉米煮熟後慰勞同事。(記者陳鳳麗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