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台人涉嫌販毒 遭印尼高院判死刑
3名台人涉嫌販毒,印尼高等法院8日宣判死刑。圖為冰毒(甲基安非他命)示意圖,與內文無關。(資料照,記者陳彥廷翻攝)
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印尼高等法院8日判決出爐,3名去年11月因涉嫌販毒被逮的台人,遭判處死刑。此案雖可上訴至最高法院,但依據印尼法律與過往案例,吳姓、洪姓及石姓等3位犯嫌翻盤機率相當低。
《中央社》報導,去年11月,4名台人因持有26公斤的冰毒(甲基安非他命),遭到印尼警方逮捕;8月時雅加達地方法院作出裁決,判處40歲李男、35歲石男、25歲洪男,與21歲吳姓男子死刑。
此案進入到雅加達高等法院,法官表示,其中的吳姓、洪姓及石姓男子共謀販毒,觸犯印尼刑法相關規定,必須為犯行負責,判處死刑。
2014年10月底上任的印尼總統佐科威,認為毒品恐毀了年輕人,打擊毒品犯罪不餘遺力,也主張司法單位應判毒販死刑。另外,先前企圖攜帶安非他命進入印尼的3名台籍犯嫌,今年1月遭印尼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,這也是近年來印尼政府首度判處台嫌死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