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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約21歲男到家裡肛交 13歲少女事後讚「爽」

    板橋發生13歲少女主動約21歲男網友發生性行為的案件。(情境照,非本文當事人)

    板橋發生13歲少女主動約21歲男網友發生性行為的案件。(情境照,非本文當事人)

    2016/12/09 12:35

    〔即時新聞/綜合報導〕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就讀國二的13歲少女,去年1月間透過臉書結識21歲何姓男子,雙方互聊1個月談及色情話題,少女竟主動邀約對方到家裡發生性關係,被同時在家的少女妹妹向母親吐露案情,少女臉書的曖昧對話及書包的保險套被發現,讓何男在上月底被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、緩刑2年。

    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當事少女2015年1月7日透過臉書結識何男,兩人相談甚歡,還大聊色情話題,同年2月8日,少女主動讓何男到她家,任由對方口交、肛交,並要求隔壁房的妹妹保密,但妹妹半年後還是向媽媽吐露案情,讓媽媽發現少女書包中的保險套,以及與何男的離譜對話,赫見女兒在性行為事後竟還傳訊,「其實剛剛還滿爽的」,嚇得趕快報警處理。

    法官審理認為,何男明知少女為未滿14歲之少女,仍與之發生性行為,危害其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,審酌他過去無犯罪紀錄,素行尚端,也沒有違反少女意願,或傷害少女身體,輕判1年半並予緩刑2年。全案還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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