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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錢吃飯? 失業男持刀搶銀行被起訴

58歲俞火炎長期失業持刀搶彰化銀行被起訴。(資料照,記者林嘉東攝)

58歲俞火炎長期失業持刀搶彰化銀行被起訴。(資料照,記者林嘉東攝)

2016/12/03 09:18

〔記者吳昇儒、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「我沒錢吃飯,才搶銀行!」57歲無業男子俞火炎長年失業,又因積欠房租遭到房東逐出家門,走頭無路,10月11日下午持水果刀到彰化銀行基隆分行大喊:「搶劫!」得手女行員皮包內的1千6百元後,就待在原地等警察到來,想吃免錢牢飯。基隆地檢署認定俞男觸犯強盜罪,將他起訴,犯案的水果刀宣告沒收。

檢警調查,俞男有妨害自由、殺人等前科,居住在新北市瑞芳一帶,案發時突然持著水果刀,進入彰化銀行內行搶,直接持刀跳進櫃檯內;正在拖地的劉姓保全趕緊拿拖把阻攔俞男進入,卻不敵對方壯碩體型,無法阻攔。

銀行內監視器清楚拍下俞男進入櫃台後,不理會旁人,直接打開櫃檯抽屜,搜刮女行員皮包內的現金1600元。

一旁的李姓女襄理趕緊按下緊急警報連線系統,分行內鈴聲大作,但俞男卻無動於衷,等著警察來抓。警方趕赴現場時,持警棍喝令俞男走出櫃檯,而俞男也未掙扎反抗,還直接將手中刀械連同得手現鈔丟在地上,走向警員乖乖束手就擒。

俞男落網時向警方供稱,自己打零工維生,但1年多來根本沒有工作,積欠房東2個月房租,已經被房東掃地出門,根本沒地方住,加上好多天沒吃飯,情急之下,才會想要持刀搶銀行,想吃牢飯有個地方安心地睡覺。警方偵訊時當場駁斥:「你不是還有錢買水果刀嗎?怎麼會沒錢吃飯!」

檢察官偵訊時,俞男承認所有犯行,且犯案內容均與證人所言相符,訊後依強盜罪嫌將他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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