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釣客野柳冒險垂釣 各罰3萬元
8名釣客違規在野柳漁港非開放垂釣區的離岸堤垂釣,市府依法開罰。(漁業處提供)
〔記者賴筱桐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11月14日巡查野柳漁港時,發現有8名釣客違規在非開放垂釣區的離岸堤垂釣,稽查人員現場開立舉發單,依違反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4款規定,裁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,成為今年開罰首例。
漁業處指出,新北市有30處漁港,市府公告淡水第二、六塊厝、後厝、草里、中角、水尾、野柳、深澳、水湳洞、和美、澳仔及福隆等12處漁港部分碼頭區開放垂釣。
漁業處表示,釣客在非公告開放垂釣區釣魚,除影響漁船進出作業,也衍生安全問題,市府已多次宣導及勸導。野柳漁港紅燈碼頭處經常發生釣客落水意外,自2003年至今,累計有26起落水事件,釀成7死5失蹤憾事。
農業局長李玟表示,為保障漁港安全垂釣行為,呼籲釣友選擇公告開放區域垂釣,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等配備,市府協調鄰近海巡機關提供「救生衣零距離借用」服務,釣友可在新北市轄各漁港內岸巡安檢所免費借用。
釣客須爬過重重消波塊,才能抵達離岸堤垂釣,過程危險。(漁業處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