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妻包租公 法院更裁羈押
本月15日台北市內湖區發生殺妻凶殺案,行凶的李煉凌在檢方提出抗告後,被裁定羈押,圖為案發地點。(資料照,記者陳恩惠攝)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本月15日台北市內湖區發生殺妻凶殺案,46歲包租公李煉凌晨酒後持水果刀砍斷妻子頸動脈致死,隨後再自捅左胸自殘,傷重一度意識不清,插管加護住院6天漸康復,21日一出院即就被逮捕並聲押,但士林地院當時認為他身受重傷行動不便,無逃亡之虞,裁定無保請回;士林地檢署抗告成功,高院發回士院更裁,士院25日晚間改認定李男供詞在案情關鍵處矛盾且避重就輕,胸傷也經治療復原而出院,有逃亡之虞,裁定羈押。
李男砍倒妻子後自捅左胸,再打119報案,妻子送醫不治,而李男一度住院6天後逐漸康復,21日出院旋即被依殺人罪嫌逮捕,李男供稱記得當時與妻子在喝酒,案發過程全部失憶。
士院更裁指出,李涉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徒刑的殺人重罪,可能為了規避司法追訴而逃亡,且他的供詞避重就輕,關鍵處有明顯矛盾,胸傷已漸復原無礙逃亡,有逃亡之虞,裁定羈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