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拖鞋考駕照被拒 男飆罵主考官判拘役25天
男子穿拖鞋考駕照被拒。示意圖,圖與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,記者洪美秀攝)
[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]42歲李姓男子104年5月間報考機車駕照,當天卻直接穿著拖鞋到桃園監理站考照,主考官拒絕讓他考試,要求換一雙鞋子再來,李男不滿當場辱罵主考官,並持安全帽砸破辦公桌玻璃,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妨害公務、毀損罪判處拘役25天。
判決指出,監理站考機車駕照,考場有規定「赤足、赤膊或穿木屐、拖鞋,不得入場應考」,主考官看到李男穿拖鞋應試,拒絕讓他考試並要求換鞋再來,李姓男子質疑換鞋毫無道理,當場與主考官吵架、飆罵還拉扯他衣領,並持安全帽砸破監理站辦公桌玻璃。
警方趕底時李男仍然持續飆罵,被依法移送法辦,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妨害公務、毀損罪判處李男拘役25天,如易科罰金,李男得付出2萬5000元代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