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邊鄉光林村長補選角力激烈 警籲防制選舉暴力
林邊光林村前村長陳清華。(擷自林邊鄉公所官網)
〔記者陳彥廷/林邊報導〕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第20屆村長陳清華因賄選,違反選罷法於10月12日經台灣屏東地方法院判定當選無效定讞,日前補選登記共有3人參選,巧合的是3人通通與「前村長」有關,地方角力激烈,選情局勢未明;東港警方今天則發出新聞稿,聲明將投入所有警力防制選舉暴力。
這場「前村長妻」、「前前村長」及「前前前村長姑丈」對決劇碼,林邊鄉公所擇訂於12月17日補選,投開票所於林邊鄉光林村8鄰中山路183號的光林仁和聯合村辦公處投票。
前村長陳清華及前前村長劉益昌兩人早在第19屆村長選舉就曾交手,當時劉益昌當選,第20屆村長選舉劉益昌則以不到百票落選;陳清華因一審無罪,二審卻被定讞當選無效,其妻張秀蓮日前決定代夫出征,除延續家族政治路,也被視為陳劉兩人選戰再延伸,格外引人關注。
劉益昌上屆落敗後仍在基層不斷走動,並於選前就決定加入民進黨,參選口號就指出是「唯一民進黨籍參選」。
林邊鄉公所則是直到定讞後近20天後才派曾於鄉公所抽水站服務的洪景旺代理村長1職,被視為鄉公所屬意人選,他日前也登記參選,洪景旺的舅弟婦(妻弟之妻)也曾任過光林村村長。
10月統計光林村現有1881位居民,3名皆與「前村長」有關的參選人,在投票率低的補選中,各地方派系競爭更為激烈,選情撲溯迷離。
東港分局今天則發出防制選舉暴力的新聞稿指出,村長補選及選舉當天的安全維護工作採取暴力零容忍值勤,全面遏制選舉暴力發生,將全天候投入所有警力,而警力有限民力無窮,籲請民眾扮演監督者角色共同來防制暴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