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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控前男友性侵 身上卻無抵抗傷痕

47歲曾姓男子今年4月23日晚上8點多,帶著紅酒到前女友位於桃園市桃園區住處,兩人1小時內喝完1瓶紅酒後,在客廳、房間發生性行為,事後曾男被控強制性交。情境照,與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)

47歲曾姓男子今年4月23日晚上8點多,帶著紅酒到前女友位於桃園市桃園區住處,兩人1小時內喝完1瓶紅酒後,在客廳、房間發生性行為,事後曾男被控強制性交。情境照,與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)

2016/11/14 13:53

〔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47歲曾姓男子今年4月23日晚上8點多,帶著紅酒到前女友位於桃園市桃園區住處,兩人1小時內喝完1瓶紅酒後,在客廳、房間發生性行為,事後曾男被控強制性交,不過,女子事發時有機會卻未向外求援,身上也沒有明顯抵抗傷痕,無積極證據顯示曾男有違反意願之嫌,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曾男供稱,是前女友叫他拿紅酒過去,兩人在客廳一起喝酒,隨後很自然地抱她、親她、脫她衣服,前女友都沒有反抗也未說不要,兩人在客廳、房間內發生性行為時,前女友雖有喝酒但意識是清楚的,並沒有推拒或反抗的動作。

女子指出,曾男拿來紅酒後硬要跟她進家門,兩人1小時內就把紅酒喝完,曾男開始對她毛手毛腳,脫她衣服把她壓在沙發上性侵,她一腳踢開曾男後又被拉進房間性侵得逞,兩次都只有一下下而已。

檢方指出,事發現場是女子自己的住處,她踢開曾男時有機會跑進房內反鎖、呼救,她卻沒有任何行動,女子聲稱不呼救是怕鄰居知道、很丟臉,她的說詞有違常情,且身上沒有明顯的抵抗傷痕,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曾男有違反意願,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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