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恐怖情人 男子要求復合不成押人性侵

被害女子被押往汽車旅館性侵凌虐。(記者林國賢翻攝)

被害女子被押往汽車旅館性侵凌虐。(記者林國賢翻攝)

2016/11/11 14:22

〔記者林國賢/雲林報導〕恐怖情人,雲林1名男子不滿女友聲請家暴令,又有金錢糾紛,上月中夥同3名友人當街強行擄走女友,載往屏東、台南、雲林等縣市汽車旅館性侵,女子被凌虐4天趁隙逃離報警,警方上月17日將男子約談到案,依妨害自由、恐嚇、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函送。

警方調查,被害女子與男友交往,約半年前兩人同居,因男子會動手打她,聲請家暴令,並有意分手,由於兩人有10萬餘元糾紛,男子上月11日夥同3名友人埋伏在被害人租屋處,準備押人,但因被害人未出現並未得逞。

隔天晚上4人再度開著租來車子到被害人住處埋伏,8點多被害人出現在住家附近飲料店,4人分持尖刀、球棒,強行將被害人押上車載走。

4人用封箱膠帶綑綁手腳,被害人男友單獨載走被害人,開車南下屏東,住進汽車旅館後,性侵得逞。

14日加害男子載被害人北返,住進南投一家汽車旅館,要求女方復合,女子不從,男子凌虐被害人,當晚投宿雲林一汽車旅館又性侵被害人。

15日凌晨1時,男子載著被害人投宿台南汽車旅館,被害人趁隙撥打櫃台電話求救,警方立即趕到現場,男子見事跡敗露,翻牆逃逸。

男子自知難逃法網,17日到案,坦承犯行不諱,警方偵訊後以妨害性自主、妨害自由、殺人未遂、家暴、傷害等罪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