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前男友冒名簽協議 人妻離婚不成反吃官司
黃女承認在不知情的法律事務所2名人員見證下,簽下離婚協議書,要李男冒充老公,補辦完老公身分證後,再持已簽好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。圖為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。(資料照,記者陳慰慈攝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30多歲的黃姓女子因被老公家暴,想離婚卻遭拒,竟找李姓前任男友冒簽離婚協議書,並在今年8月與李男一起至蘆洲戶政事務所向戶政人員表示,「辦理離婚登記需要身分證」,因此需補辦老公證件,但戶政人員詢問李男補辦問題時,李男卻吱吱嗚嗚,黃女急得出面代答,戶政人員察覺有異,黃女、李男才坦承犯行,新北地檢署今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2人。
新北檢開庭時,黃女承認在不知情的法律事務所2名人員見證下,簽下離婚協議書,要李男冒充老公,補辦完老公身分證後,再持已簽好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,李男也坦承冒簽黃女老公名字,檢方因此今將2人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