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院將調紅火案卷證 律師:辜仲諒沒背信
台灣高等法院7日審理紅火案,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出庭應訊。(記者羅沛德攝)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高等法院下午開庭審理紅火案,承審法官表示將向台北地院調閱紅火案資金流向相關卷證,及調閱相關資金如何轉入中信銀行香港分行的資料,還將向金管會調閱本案當初的裁處書,下次開庭時間為明年1月9日。
被告辜仲諒的辯護律師辯稱,依據查扣的承辦人簽呈、國際財務報導準則,以及「紅火公司」出售結構債的絕大部分獲利都已回到中信金控,且根據卷內查扣的兩封電子郵件顯示,當時承辦人及主管都要求「紅火公司」損益必須歸屬於中國信託,辜仲諒沒有任何獲利,另外,中國信託董事會曾決議出售結構債,辜並非未經董事會決議就賣結構債,不應涉及背信罪。
到庭論告的高檢署檢察官表示,特偵組起訴的相關卷證還在北院,建議合議庭發函調閱,法官表示會再發函,並要求辜仲諒等人的律師須在下次開庭前閱卷,並答辯。
94年間,中信金插旗兆豐金,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與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、法務長鄧彥敦、財務副總林祥曦等人,透過資產僅1美元的空頭公司「紅火公司」贖回結構債,並間接操縱兆豐金股價,獲取不法利益3047萬美元,案件曝光後,辜出境遭通緝,特偵組赴日策動他返國,辜97年11月返台,以1億元交保,98年12月被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