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客要求按摩妹親3下 親不到嘴竟強吻摸乳
男客要求按摩妹「親3下」,親不到嘴竟強吻摸乳,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,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蔡男6個月徒刑,緩刑2年,可上訴。(情境照)
[記者黃捷/台北報導]蔡姓男子去年到按摩女欣欣(化名)店內捧場,行前先以Line傳訊息要求「親三下」,到店消費時,欣欣說親手、親臉也可以,他竟氣得大罵小氣,還在按摩過程中強吻欣欣嘴唇,更摸胸猥褻,欣欣不甘受辱提告,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,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蔡男6個月徒刑,緩刑2年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蔡男去年11月25日下午,收到欣欣傳來的Line訊息,邀約他到新北市汐止區建成路的按摩店消費,蔡男表示「要有優惠才要去」,欣欣提議:「選我的話,可以讓你延長按摩時間!」蔡男卻反對,要求「親3下就好」、「不能敷衍的親哦」,欣欣為求業績,便回覆「好咩」、「知道了」。
蔡男抵達按摩店,隨著欣欣進到小隔間裡面,便不停要求她履行「親3下」承諾,欣欣立刻表示,Line中並沒有說親嘴,親手、親臉也不違背約定,蔡男當下就抱怨欣欣「小氣」、「沒有誠意」。
蔡男明知欣欣不願意親嘴,按摩到一半時,竟趁機強押欣欣的頭,強吻嘴巴,按摩結束後,更將欣欣拉倒在按摩床上,由上而下繼續強吻,手也順勢搓揉欣欣胸部,隨後才滿足離去。
欣欣事後不甘受辱,報警提告,蔡男到案後也承認犯行,並與欣欣達成和解,賠償40萬元,士林地院認為,蔡男沒有前科,且賠償金已支付完畢,應有悔意,因此判處6個月徒刑,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