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怪叔叔請吃名店水餃 女學生慘被拐入暗巷性侵

張男表示要招待女國中生小琪(化名)吃知名店家的招牌水餃,請她先到暗巷等候,結果張男雖依約買來水餃,卻趁小琪吃完時將其壓在地上性侵。示意圖。(資料照,記者羅欣貞攝)

張男表示要招待女國中生小琪(化名)吃知名店家的招牌水餃,請她先到暗巷等候,結果張男雖依約買來水餃,卻趁小琪吃完時將其壓在地上性侵。示意圖。(資料照,記者羅欣貞攝)

2016/10/23 23:42

〔記者黃欣柏/台北報導〕新北市女國中生小琪(化名),去年在學校外面等車時,突然被素不相識的張姓男子拖進暗巷揉胸,她逃走後擔心挨罵,並未向師長反映,沒想到隔月張男又現身,還表示要請她品嚐某水餃名店的招牌水餃,愛吃水餃的小琪聞言忍不住跟著走進巷內,結果慘遭脫褲性侵,張男事後被檢警循線查獲、起訴,法官審理後將他判處10年徒刑,可上訴。

據悉,張男在新北市某社區大樓擔任維修工,去年9月間他經過附近國中校門,發現小琪獨自一人,竟用力將小琪拖進暗巷內揉胸,小琪逃離現場後並未向師長反映此事,張男竟食髓知味,隔月又趁小琪獨處時現身,還表示要招待她吃知名店家的招牌水餃,請她先到暗巷等候,小琪受不了美食誘惑而乖乖照做,結果張男雖依約買來水餃,卻趁小琪吃完時將其壓在地上性侵。

張男事後否認犯行,但法官根據小琪下體有撕裂傷,且能夠指認張男多處身體特徵,依強制猥褻罪、強制性交罪將張男各判處3年4月、7年4月徒刑,合併應執行1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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