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了200萬聘金卻拒嫁 女被控詐欺
鄧男控訴,郭女收了200萬元聘金後,卻以各種理由推拖不結婚,因此提告。圖中人物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有意購屋的鄧姓男子至圖書館查詢不動產實價登錄,郭姓女子主動上前攀談並推薦鄧男購屋,兩人進而交往,鄧男陸續借款給女友110萬元,後決定將欠款轉作聘金,還加碼90萬元,鄧男控訴,郭女收了200萬元聘金後,卻以各種理由推拖不結婚,且拒絕返還200萬元,他不滿提告對方是愛情騙子,涉嫌詐欺,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,此屬民事糾紛,刑事詐欺罪嫌不足,將郭女不起訴。
鄧男表示,去年8月他至新北某圖書館上網查詢不動產實際登錄,郭女發現他有意購屋,主動上前搭訕,並推薦他桃園中壢的成屋及預售屋建案,之後兩人相約至中壢看屋,他覺得交通不便未購買,郭女看他有錢,以投資房地產為由,去年10月至12月間,陸續向他借款110萬元。
鄧男說,因喜歡郭女,加上得知對方離婚,於是探詢「可否將借款轉作聘金?」對方竟獅子大開口要他再給190萬元當聘金,他回說最多只能再付90萬元,並於去年底交付給郭女,但郭女收了錢後卻推拖找理由不跟他結婚,他才驚覺受騙。
庭訊時,郭女供稱,兩人確有交往,但她沒答應要跟對方結婚,200萬元都是鄧男送給她的。
檢方認為,鄧男借款時未寫借據或拿擔保,另給郭女90萬元時也沒有證人或寫書面證明,加上無其他證據證明郭女有詐欺之嫌,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