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語追求騷擾護理長 醫師判賠12萬
新北市一家診所廖姓女護理長指控,去年5月至11月間,診所已婚的徐姓醫師不斷對她言語性騷擾,她拒絕追求後,竟遭徐男辱罵家教有問題,迫使她離職,因此向徐男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(情境照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一家診所廖姓女護理長指控,去年5月至11月間,診所已婚的徐姓醫師不斷對她言語性騷擾,她拒絕追求後,竟遭徐男辱罵家教有問題,迫使她離職,因此向徐男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,新北地院認定徐男確有言語追求騷擾,今判徐男須賠廖女12萬元,可上訴。
法院審理時,徐男供稱,廖女任職期間抱怨薪水不佳,他曾替她向雇主爭取加薪未獲准,才建議她擔任他的研究論文助理,每月可增加12000元收入,邀約她至福容飯店用餐,討論的就是研究助理工作內容。
另解釋,寫字條給廖女:「謝謝妳回到診間,我看門診的心情變好了。很希望妳明天沒有請假,我嘗試改善關係」及會議記錄「○○(廖女)雖然不願嫁我,也不崇拜我,但請仍勉強作好護士,離我稍近一些,多聽我對患者解釋,未來可相夫....。」等內容,都只是討論與醫護內容相關的工作,否認對廖女性騷擾。
但因新北市勞工局訪談及調查後,認定徐男言語及字條充滿言語騷擾追求字句,且徐男在申訴書亦坦承對廖女造成困擾,除向對方道歉,並接受離開診所的處分,診所也因此受罰,新北地院據此認定已構成侵權事由,今判徐男須賠償徐女12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