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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犯再犯! 毒蟲擁槍才交保又被逮

陳姓男子8月遭警查獲擁槍才交保,昨日故態復萌,又被逮(記者蔡政珉翻攝)

陳姓男子8月遭警查獲擁槍才交保,昨日故態復萌,又被逮(記者蔡政珉翻攝)

2016/10/20 12:38

〔記者蔡政珉/苗栗報導〕台中市大甲區40歲陳姓男子,19日晚間6點多被通霄警方查獲持有毒品、瓦斯空氣手槍1把,警方逮人時發現,原來陳男8月底才在通霄警分局路檢時,被查獲非法持有空氣長、短槍,更因違反藥事法遭通緝,陳男怕被識破還一度冒用他人姓名,今日訊後依觸犯藥事法解送歸案,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。

警方調查,陳男有多項槍砲、毒品前科,平日常出沒通霄鎮友人住處,通霄警分局通霄派出所所長劉凱萍接獲線報,指稱轄區內有一間民宅出入份子複雜,遂率同警員陳威州、謝廷治、陳麗萍前往查看。

劉凱萍等人到場後,在屋內陳男所坐的座椅上發現一包夾鏈袋,內有安非他命一包0.5公克,員警並起出1把空氣手槍,陳男也坦承安非他命和空氣手槍屬他所有。

但陳男9月份因違反藥事法遭台中地院通緝,擔心被識破身分,一度謊稱沒帶身份證並用他人名義名應訊,後來警方覺得陳男有點熟悉,疑似事8月份因持有空氣長、短槍被查獲的犯嫌,之後在陳男皮夾找到健保卡確認陳男身分。

由於陳男此次持有的空氣手槍因零件缺失不具殺傷力,訊後警方將陳男依觸犯藥事法解送歸案,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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