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逼前女友接電話 男嗆「傳性愛片給你兒子」

何男以簡訊恐嚇前女友,遭判6個月徒刑。圖為法院外觀。(記者林敬倫攝)

何男以簡訊恐嚇前女友,遭判6個月徒刑。圖為法院外觀。(記者林敬倫攝)

2016/10/19 22:52

[記者林敬倫/宜蘭報導]宜蘭何姓男子,因不滿蘇姓前女友不接電話,竟以「傳性愛片給你兒子」的臉書訊息恐嚇蘇,並威脅要殺死前女友全家人與陳姓兒子,讓蘇女不堪其擾,法院認為,何男涉及強制未遂罪、恐嚇等罪嫌,分別判處3、4個月徒刑,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。

判決書指出,有侵占、違反槍砲管制前科的何姓男子,與蘇姓女子交往期間,拍攝了性愛影片與照片,但去年7、8月分手後,何欲與蘇繼續聯絡,為了逼前女友接電話,竟傳臉書私人訊息,要脅將2人私密影片、照片傳給蘇的陳姓未成年兒子看,蘇未予理會並提告。

沒想到宜蘭地檢署開庭審理時,何因對蘇心生不滿,竟再以手機傳送簡訊,以「換成別人妳早就死定了」、「我會先去槍殺妳的小孩去解決妳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臭三八!」、「我就快去找妳了」、「我忍到現在還沒去殺死妳全家」、「妳不讓我說話妳真的會死的很慘」、「我真的會拖著妳一起死妳不相信」等語恐嚇,蘇不堪其擾報警處裡。

何男於法院審理時,矢口否認犯行,辯稱是有事情要跟被害人聯絡,但因為蘇女都不接電話,才傳送上開訊息,且與被害人之間講話本來就是這樣,外人看起來好像是恐嚇,但實際上是與蘇女的相處模式。

蘇女則證稱,何男常會打電話給我,如果我沒有接到電話就會傳2人私密照片給她,意思是說要將照片散布出去,何也知道她離過婚最在乎的就是兒子,後來就改成威脅要將照片傳給兒子。

法院認為,何與蘇分手後,何傳給蘇恐嚇簡訊的行為,涉及強制未遂及恐嚇等罪嫌,致使蘇女心生陰影,影響生活及身心健康,對整體社會治安產生不良影響,考量未與蘇女達成和解並賠償,犯後坦承客觀犯行、否認主觀犯意,分別判3、4個月有期徒刑,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,可易科罰金18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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