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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人口販運案 嘉市議員洪有仁開議前遭通緝

嘉義市議員洪有仁遭檢方通緝。(資料照,記者王善嬿攝)

嘉義市議員洪有仁遭檢方通緝。(資料照,記者王善嬿攝)

2016/10/18 12:34

〔記者丁偉杰/嘉義報導〕嘉義市議員洪有仁被控涉嫌雇用泰國人妖、越南妹脫衣陪酒、賣淫以及詐領議員助理費用,洪因傳拘未到案,今天中午遭嘉義地檢署發布通緝,19日起嘉義市議會將召開臨時會;法界人士指出,洪於會期前已因此案遭通緝,不適用保護傘條款。

嘉市議會臨時會會期自19日起至28日,依《地方制度法》第51條規定,議員除通緝犯或現行犯外,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,不得逮捕及拘禁,被外界視為「保護傘條款」。

嘉義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林俊良表示,洪有仁涉及人口販運案以及貪污案,檢方傳喚、拘提未果,今天中午發布通緝,通緝時間長達3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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