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愛「遛鳥」男子3度獻寶被逮
王姓男子愛「遛鳥」,遇到漂亮妹妹,愛把生殖器掏出來把玩,嚇得路過女子花容失色。凸中人物非王姓男子。(情境照)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王姓男子愛「遛鳥」,遇到漂亮妹妹,愛把生殖器掏出來把玩,嚇得路過女子花容失色。基隆地院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50天,得易科5萬元罰金。
判決指出,王姓男子去年11月間,坐在停放騎樓的機車上,見林姓女子路過,竟拉下拉鍊,掏出生殖器把玩,嚇得林女向警方報案。
警方趕抵,王已把生殖器藏進褲內,但仍坐在機車上,警方調閱騎樓監視器,拍到他「遛鳥」把玩過程,將他依公然猥褻罪究辦。
法院認為,王在公眾出入頻繁的騎樓「遛鳥」,為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地點,雖案發當時只有林女在現場見聞,然仍處於其他路人得以共見共聞狀態,符合「公然」要件。
法院查出,王溜鳥紀錄前科累累,在此之前還有 2次「遛鳥」紀錄,考量他坦承犯行,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50天,得易科5萬元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