毆醫師被告!法院雖給緩刑 但要她就醫
台大醫院示意圖。(資料照)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24歲小美患有精神疾病,她前往台大醫院精神科就診時,竟對劉姓男醫師施暴;小美拿折疊椅砸向劉男,又出拳毆打對方臉部、頸部與胸部,造成瘀青、挫傷等情形。法院今依醫療法判她有期徒刑3月,得易科罰金,但給緩刑2年,緩刑期間赴保護管束。
法官認為,小美確實有精神病,緩刑期間,需赴醫療機構、心理諮商機構就診,完成精神與心理輔導治療等,以防日後再傷人。
全案起因於今年6月13日中午12時許,當時小美進入診間,認為自己需住院治療;但看診的劉姓男醫師有不同想法,他說「情況要再評估,暫時不須住院」。怎知,這句話惹惱小美,她竟趁醫師轉頭打病歷資料時,持折疊椅砸向對方,見醫師巧妙閃開,竟又猛衝向前打人,造成醫師左頸、左手腕瘀青,右胸則有挫傷情形。
案子進入台北地院後,法官認定,小美暴行不足取,已妨害醫療進行,也損害醫病關係,但犯後態度尚稱良好,最後雖予以判刑,但給緩刑,也強制她在緩刑期間,需去就醫,治療精神病。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