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替元大馬家提非常上訴被駁回 顏大和:還沒收到判決

檢察總長顏大和為元大馬家提起非常上訴,今遭最高法院駁回,顏大和表示,還沒有收到判決書。(資料照,記者錢利忠攝)

檢察總長顏大和為元大馬家提起非常上訴,今遭最高法院駁回,顏大和表示,還沒有收到判決書。(資料照,記者錢利忠攝)

2016/09/09 11:29
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、杜麗莊夫妻,因捲入結構債案,各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背信罪,判刑7年4月定讞;杜麗莊已於前年8月入監,馬志玲則因罹患失智症,已達心神喪失狀態,至今未入監;針對犯罪所得的認定,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法院見解不一,提起非常上訴,今遭最高法院駁回,顏大和表示,還沒有收到判決書。

顏大和先前認為,內線交易所得達1億元以上,才須加重其刑,元大的交易所得,若採「差額說」計算犯罪所得,應不到1億元,最高法院見解可能須重新考量。最高法院則認為,馬志玲夫婦等人將雷曼兄弟結構債的損失4億多元,轉嫁到子公司,依證交法的背信罪論處並無違誤。

94年間,馬志玲夫婦利用旗下元大投信投資結構債,損失7億多元,之後透過股權買賣,將4億4000多萬元虧損轉嫁元京證券,遭最高法院依違反證交法等罪,各判7年4月徒刑確定。

前年8月,馬志玲到北檢執行科報到時,眼神渙散、答非所問,連自己的名字及身旁兒子都記不得,檢方勘查其病歷發現,馬志玲當時的智力只剩65分;檢方將馬志玲移交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進行專業鑑定,確定馬志玲已達心神喪失狀態,決定循扁嫂吳淑珍模式定期訪查,等痊癒再發監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