輪胎磨平失控自撞 夫害死妻被訴
胎紋示意圖。(資料照)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54歲陳姓男子去年駕車載妻外出,失控自撞國道三號護欄,致愛妻傷重不治。檢察官認定他的車胎已磨平,害死妻子,但考量他痛失妻子,又獲岳父、母原諒,處分他緩起訴,期間1年。
54歲陳姓妻子與鐘妻子結褵多年育有1子,去年8月間,他駕車載妻子外出,途經國道三號南下7公里時,車子行經路面積水處,後輪突然失控打滑,自撞護欄。坐在前座的陳妻,事故後,傷重不治。
檢察官調查,陳的後輪的輪胎紋路,磨損安全線,毫無抓地力,是事故的肇事主因。
陳的小舅子無法原諒姊夫,提告控告陳過失致死罪。
檢察官認定,陳行車前,未注意輪胎紋路已摩損至安全線,仍貿然上路,害死自己的妻子,考量陳的小舅子、岳父岳母及兒子都已原諒陳,陳也對痛失愛妻,自責不已,處分他緩起訴1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