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冠販售黑心油案 二審上午10點宣判
強冠董座葉文祥一審被重判20年。(資料照,記者李立法攝)
〔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高雄「強冠公司」被控販售黑心油案,董座葉文祥等4名被告,被屏東地院重判8年至20年不等徒刑,檢方和葉等被告均不服上訴,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10點宣判,判決結果備受矚目。
據了解,3年多前屏東一名老農,發現郭烈成位在屏東竹田鄉的地下油廠不斷排出不明液體,多次向屏東縣政府檢舉未獲改善,於是透過友人向台中警方舉報,後移交保七總隊接辦,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。
檢方指出,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動物飼料用油、餿水油、皮革油,經攪拌烹煮熬煉成劣質油品後,再供貨給強冠公司牟利;強冠董座葉文祥、副總戴啟川涉嫌以每公斤26到30元價格購買後,製成「全統香豬油」等產品,再以每公斤40到55元價格,自前年3月起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,不法獲利超過4000萬元。
去年7月間,屏東地院依違反食安法及涉及加重詐欺罪,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、副總戴啟川各20年徒刑,2人其中5年可易科罰金,並對強冠公司併科罰金5000萬元﹔業者郭烈成判刑12年、郭的員工施閔毓判刑8年。
「強冠」案有4000多人請求民事賠償,每人9萬元,共3.5億元,但其中已有3800多人與強冠達成和解,每人賠償6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