憂妻偷腥家醜外揚 人夫患憂鬱症 小王判賠20萬
男子因憂心妻子偷情家醜外揚而罹患憂鬱症,向「小王」索賠,法院判偷情對象須賠償20萬餘元。(資料照,記者陳慰慈攝)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張姓汽車業務員在網路上認識張姓人妻,兩人發生婚外情,遭張女的余姓丈夫發現,憤而提告,刑事部分張男依相姦罪被判刑3月,得易科罰金9萬元;余男另以日擔心親友發現老婆外遇、夜夢見老婆與張男嘿咻,因此罹患憂鬱症,向張男提出民事求償,新北地院日前判張男須賠償余男20萬餘元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張男前年11月間,透過網路通訊軟體「QQ」認識張女,去年1月兩人在張男住處共發生3次性行為,事後余男得知,怒告張男妨害家庭,認為妻子在「QQ」使用的照片是與小孩合照,並文字備註「我可愛的寶貝兒子、女兒,我們一家」,認為張男不可能不知道妻子已婚。
余男表示,提告之後,他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破碎了,加上是三代同堂與父母同住,怕此事曝光,父母、子女將深受打擊,所以他時常中午趕回家看有無收到法院傳票,夜裡又會夢見老婆與張男嘿咻畫面,每晚都睡不好,導致他上班沒精神,罹患憂鬱症,加上張男庭訊供稱,張女因經濟困難找他幫忙,余男認為損及其名譽,因此要求張男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