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眠教授告鄰居製造噪音 高院判他敗訴
2016/08/12 14:02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都市中,鄰居間有時會製造出「有感」的噪音,家住北市南港區某大樓3樓的楊姓教授指控在家裡也有研究必要,但4樓駱姓女鄰居時常大力踱步、跑跳、拉扯桌椅等噪音,已侵害其住家安寧,導致他情緒焦慮、失眠,向駱女求償100萬元,高等法院認定楊男無法舉證噪音來自4樓駱女住處,或有故意製造噪音行為,「駱女在住處從事正常活動權利應獲保障」,今判他敗訴;還可上訴。
針對楊姓教授指控刻意製造噪音,及求償100萬元,駱女無奈表示,「那有生活都不會發出聲響的事」,她平時只是正常居住作息,即使有發出聲響,也是一般生活正常使用所產生的聲響,並未刻意製造噪音,楊男所謂的噪音,不知是那一戶發出來的。
楊男訴訟時,還提出他和太太自行錄音的錄音光碟和自行紀錄的「噪音情形表」,並出示馬階醫院診斷證明書,他表示因受噪音干擾而導致情緒焦慮、失眠等後遺症,使他不堪其擾,也影響教學工作。
高等法院判決認為,雙方住家是一棟9層樓的大樓,且同一層樓還有其他住戶,楊男無法舉證噪音來自4樓駱女住處,或有故意製造噪音行為,亦無法證明該聲響已超越一般人生活能容忍程度,「雖然楊男主張家安寧的權利應受保護,但在住處從事一般正常合理生活起居的活動,亦應受保障」;另針對楊男指稱有情緒焦慮等症狀,高院指出,楊男未能證明是因4樓房屋製造噪音所致,因此今判楊男敗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