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當街砍警 法院裁定30萬交保
男子吳志展當街砍警 法院裁定30萬交保。(記者游承霖攝)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56歲男子吳志展,因一天內連續遭民眾檢舉,遭開罰6張逕行舉發單,吳男昨下午至板橋溪頭街改開上班用的貨車,見員警張家逢在取締車輛違停,吳男氣憤自車內取出菜刀1把,朝張男左肩砍殺,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吳嫌移送法辦。新北地檢署訊後,以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,向法院聲請羈押吳嫌,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無法證明有逃亡之虞,裁定30萬元交保。
法官認為吳涉犯殺人罪嫌重大,但被告自行到案,檢方無法舉證被告有逃亡之虞,因此裁定30萬元交保。
警方調查,吳男兩日內都因違規紅線停車,遭附近民眾檢舉,警方開出6張逕行舉發單。吳男昨前往溪頭街改開上班用的貨車時,見到員警在路旁正在開其他車輛罰單,因此心生不滿,持車內剛磨好的菜刀,狠砍警察5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