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發侵吞中影1.7億 蔡正元波及馬尾妹、岳父
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質疑蔡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,利用減資手法侵吞1.7億元,非法利益輸送給自己,今到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,指控蔡正元等3人涉特別背信及侵占。(資料照,記者張筱笛攝)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去年與前妻離婚後,今年5月迎娶小他19歲的特助「馬尾妹」洪菱霙,他再婚還不到3個月,即波及妻子及岳父洪信行惹官司;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質疑蔡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,利用減資手法侵吞1.7億元,非法利益輸送給自己、洪菱霙及洪信行,今到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,指控蔡正元等3人涉特別背信及侵占。
告發狀指出,根據媒體報導,蔡正元與前妻在98年時,申報名下財產逾1.6億元,去年蔡正元與前妻離婚後,今年1月31日卸任申報,名下已無土地、建物、汽車,僅剩存款18萬4290元、股票5290元。
黃越宏質疑,蔡正元以「掏空自己」的手法,隱匿其犯罪所得,依刑法新修正條文,針對最高法院判決認定,蔡正元不法侵吞中影1.7億元的不法利得,應為追討沒收。
告發狀提及,中影董事長郭台強指控,蔡正元在9年前擔任中影董事長時,利用減資手法將非法利益輸送給自己,此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確定,蔡正元須賠付其所掏空中影的1.7億元。
黃越宏引述法院判決,認為該減資案是非法且無效,蔡正元利用非法減資的操作,取得中影的減資款4.3億元,並將減資款匯入當時由蔡正元擔任負責人的阿波羅公司,質疑蔡正元等3人涉聯手洗錢,導致中影求償無門。
中影董事長郭台強不滿蔡正元95年間主導中影公司臨時股東會決議減資,並將減資款信託給自己,提告要求蔡正元賠償;今年1月,最高法院判阿波羅公司應返還6億元減資款給中影確定;另外,今年5月,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,認為蔡正元「五鬼搬運,將利益輸送自己」,判蔡敗訴確定,應將1億7260萬餘元返還中影。
對此,蔡正元曾痛批法官「不食人間煙火」,指此判決證明司法確實迫切需要改革。蔡正元指出,當年中影被掏空7.5億元,他擔心公司倒閉,自己舉債彌補,幫公司追討回5.8億元,還損失1.7億元,法院不管前段的7.5億元,認定是他自願購買的債權,還反過來硬要他負責無法追回的1.7億元,判決實在太荒唐,不通人情。
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,今到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。(記者錢利忠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