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燒遊覽車重大發現!駕駛酒駕 酒精值達1.075

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說明偵辦進度。(記者鄭淑婷攝)
[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]中客團火燒車釀成26人死亡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日前發現,在案發前遊覽車內駕駛艙、下層行李廂擺放有5瓶、以小保特瓶裝置的汽油,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公布新的偵辦進度,採集遊覽車駕駛蘇明成的血液、尿液、胃部內容物,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驗酒精及毒藥物反應,血液檢出酒精215mg/dl(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1.075mg/l),尿液檢出酒精207mg/dl,胃內容物檢出酒精3708mg/dl,其他毒品反應則未檢出。
桃園地檢署表示,按照蘇明成體內檢驗出的酒精反應,初步認為他有酒後駕車的情況,檢察官已陸續指揮調查蘇明成在案發前的行蹤、用餐處所,進一步釐清案情。
檢方表示,火災現場鑑定非常複雜,鑑定報告目前尚未出爐,究竟火災是因電路設備起火,蘇明成因酒駕無法第一時間做出正確的事故處理判斷,導致車子在冒煙後繼續在內側車道行駛1.3公里後撞車,亦或蘇明成酒後駕車與火燒車有直接的關聯性,將待火災鑑定報告出爐後方能釐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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