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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親友團當山老鼠 盜伐扁柏被查獲

    親友團當山老鼠被查獲(警方提供)

    親友團當山老鼠被查獲(警方提供)

    2016/07/21 15:58

    〔記者蔡政珉/苗栗報導〕新竹縣42歲張男、35歲夏男、36歲曾男等人彼此為表兄弟,夥同友人43歲劉男,19日凌晨3時許,相約前往苗栗縣泰安鄉與新竹縣五峰鄉交界的樂山林道9.5公里處,盜伐扁柏,下山時被保七總隊第五大隊及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員警攔查,今天訊後依森林法竊盜罪嫌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送辦。

    員警於19日在樂山林道巡查時,發現一輛自小客車,車內無人,由於該處並非登山路線,且為閒雜人不得進入的管制區,警方直覺有異,便會同大湖分局、林務局人員埋伏。

    張男等人於當天下午5點下山時,警方立刻出動攔查,果然當場起出總重138公斤共11塊扁柏、3公斤重的小塊扁柏樹瘤,市價約30多萬。還有鏈鋸2台、揹架、手鋸、小鋤頭、番刀等犯罪工具。現場並發現非他命吸食器2組。

    警方表示,張男、夏男雖向警方辯稱只是上山巡視種菜水源並修理水管,但劉男則坦承以揹一次木頭5千至6千元代價,受僱於張、夏二人,木頭是由張、夏二人負責砍伐。曾男也坦承因積欠張男3萬元債務無力償還,所以幫張男揹木頭抵債。

    林務人員鑑定、比對後,確定鋸切痕跡為新切痕,形狀大小與被竊木頭相符。雖然張、夏兩人矢口否認,但證據確鑿警方訊後將4人移送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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