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商爸爸發聲明拒認親 名媛未成年女兒告父不起訴
名媛用賤狗體道歉啟事曾一度引發熱惹議。(記者黃欣柏截取自文鼎科技公司網站)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在某上市公司擔任高層的吳姓男子2年前遭名媛提告,要求他認領未成年的女兒,高等法院去年判他須給付女兒扶養費至其成年;名媛不滿他曾發表聲明拒絕認親,氣得帶女兒到台北地檢署提告,並以女兒名義告他妨害名譽;台北地檢署考量雙方親子鑑定仍未確定,認為吳某的罪證不足,今天將他不起訴。
今年3月,吳某、名媛及其女兒,3人均到北檢出庭,檢察官先安排名媛及其女兒進溫馨談話室,確認名媛女兒提告對象後,再安排吳某及名媛進偵查庭,名媛女兒則在庭外滑手機等候。
名媛先前出庭前曾對在場媒體表示,「你去問他(指吳某),為什麼那麼狠心,到現在還不認小孩!」庭訊後吳某也遭媒體追問,他感慨地表示,「我快認不得她(指名媛)了,很久沒見面」,但未透露案情內容,並指開庭時沒與名媛說話;吳某出庭後曾看了名媛女兒一眼,但雙方沒互動。
此外,名媛還曾稱吳某的妻子是「小三」,被吳某妻子提告妨害名譽,刑事的部分,最高法院依誹謗罪判名媛拘役50天,得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;民事部分名媛則判賠300萬元,且須登報紙頭版道歉;後來名媛使用「賤狗體」字型,還一度引發網友熱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