憂老公拋家棄子 人妻占不動產權狀挨告
2016/07/09 21:07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一名唐姓男子101年間因被老婆懷疑「外面有女人」,夫妻為此大吵一架後,他憤而離家出走,事後返家發現不動產所有權狀不翼而飛,心急至地政機關申請補發,但地政機關卻接獲唐妻異議,唐男才驚知權狀被妻子拿走,提告要求妻子返還,唐妻則稱擔心老公拋家棄子,賣掉房產,才保管權狀,新北地院認為,唐妻無法舉證丈夫確有脫產意圖,判唐妻敗訴,可上訴。
唐妻說,老公離家後迄今都不返家,甚至還提離婚訴訟,然遭法院駁回,認為老公堅持提告要回不動產所有權狀,是想要脫產,將她們母女趕出家門,為避免母女流落街頭,她保管所有權狀並無不當,且當初是經老公同意保管。
新北地院調查,該房屋是唐男婚後購入,唐男否認將所有權狀交予妻保管,加上唐妻無法舉證唐男有賣掉不動產的意圖,因此判唐妻須返還不動產所有權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