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骨男刺死恩人 判18年定讞
2016/07/07 11:12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男子葉宗賢服刑出獄後,投靠童年玩伴莊姓友人,以為對方看不起他,懷恨在心,去年6月間為錢與女友爭吵,遷怒莊男,持水果刀殺害,葉男闖禍後,試圖替對方止血還要女友叫救護車,最高法院認為他良心未泯,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,依殺人罪判刑18年確定。
判決指出,25歲葉男前年犯下公共危險罪入監,服完刑出獄後難找工作,和女友投靠國小、國中的同學莊男,3人同住高雄市小港區透天厝內,不時因生活與經濟問題爭吵。
去年6月間,葉男又與女友起口角,怒嗆女友看不起他,女友回嗆否認,葉男仍一直追問女友「是誰看不起我?」轉而懷疑莊男看不起他,竟持水果刀衝進莊男的房間,大叫「你看不起我是不是」,朝莊男的左胸猛刺一刀,因用力過猛,刀柄和刀刃還分離,被害人倒臥血泊當場死亡。
庭訊時,葉男否認故意殺人,辯稱兩人拉扯時撞倒牆壁,刀子不慎刺入對方心臟,合議庭不採信,認為葉男明知胸部是心臟和肺臟所在部位,仍猛刺被害人胸部,導致刀刃斷裂,顯見確有殺人犯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