帶稚女燒炭、仰藥輕生 憂鬰新手媽判刑2年8月
廖姓女子與陳姓同居男友生下1女,因感情生變,廖女竟抱著女嬰在租屋處燒炭自殺。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資料照,記者余雪蘭翻攝)
〔記者蔡彰盛/竹市報導〕廖姓女子與陳姓同居男友生下1女,因感情生變,廖女竟抱著女嬰在租屋處燒炭自殺,事後又跑到陳男店裡割腕,陳男驚覺不對勁,會同警方救出女兒送醫,新竹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8月。
判決書指出,廖女與陳男為男女朋友,104年9月生下女嬰;之後雙方發生感情糾紛,同年10月28日廖女將剛滿月的女兒從保母家帶回竹市住處,並在廁所燒炭,自行服用安眠藥物後,抱著女兒躺臥床鋪。
當晚廖女醒來接獲陳男來電,又前往他店內割腕自殺,被發現後送醫急救;陳男懷疑廖女將女兒獨自放在家中,會同員警趕回廖女租屋處,發現女兒昏迷不醒,經緊急送醫才倖免於難。
廖女坦承,有帶女兒一起燒炭自殺的事實,辯稱並沒有刻意要殺女兒,且有多年精神官能性憂鬱症。然而,檢方建請院方審酌,廖女因感情問題,服用大量安眠藥物而情緒失控,犯後尚能悔悟,且女兒年幼仍須照顧,生父陳男表示不願追究,希望院方從輕量刑。
由於院方念及廖女有產後憂鬱症,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,判刑2年8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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