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香港富商綁架案 另10名被告二度獲不起訴
去年9月20日,黃煜坤在新店被擄,圖為警方營救香港富商黃煜坤畫面。(資料照,記者姜翔翻攝)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去年9月在新北市新店被綁架,遭擄38天獲救,主嫌蔡文力等7嫌涉擄人勒贖7000萬元港幣,上月20日,台北地院分別判蔡文力等人5年半至12年徒刑;此案另有10人當初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,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後,仍認定10人與綁架案無關,今天再次將10人不起訴。
去年12月,北檢依擄人勒贖罪將主嫌蔡文力等7人起訴,至於包括潘姓男子等10名同案被告在內則獲不起訴;北檢依職權將潘男等10人送高檢署再議,經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後,檢方曾多次借提在押主嫌,均指稱綁架案與潘男等10人無關,因此認定潘男等10人的罪證不足。
去年9月20日,黃煜坤在新店被擄,綁匪為躲避警方查緝,多次換車並更換3個藏匿處,期間多次毆打、凌虐肉票,10月20、22日,兩度製作勒贖影片,逼肉票持當日報紙照著紙條唸:「我的意外純粹是財務糾紛,欠債還錢,若已報案請馬上銷案。」
10月26日,共犯才廣忠自香港返台,警方收網在雲林縣口湖鄉的空屋,救出遭擄38天的肉票;檢方認定此案由蔡文力主謀;徐立農、丁金旺、柯明周負責看管、凌虐肉票,逼迫交出電子信箱密碼、錄製勒贖影帶;才廣忠則提供作案車輛並噴漆改裝;吳金旺負責送便當及採買。
上月20日,台北地院依擄人勒贖罪,判蔡文力12年徒刑、前搏擊國手徐立農8年2月、雲林縣四湖鄉溪尾村長蔡茂典6年半、丁金旺判7年8月、柯明周7年半、吳金旺7年2月、才廣忠5年半。